各单位、部门:
为了打造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备较强的专业动手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实践能力锻炼,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依据
关于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按照冀能院字〔2016〕40号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执行。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选拔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单位、部门按文件和通知要求组织参选教师组建参评档案,装订成册,并准备公示所需材料。
3.各单位、部门在4月28日之前将相关参评档案和公示材料上交教务处。
联系人:教务处质量建设干事 联系电话:49202。
教务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