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各系部:
根据《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院教字[2016]4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教的教师范围
本学期担任高职各专业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
二、参评学生
高职各系2016、2015级学生。
三、评教措施与要求
1.严肃、认真地参与网上评教工作
为保证全体学生积极参与评教,本次学生评教活动仍采取先网上评教再查询成绩的方式。学生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后,才能查询个人成绩。请全体学生务必在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评教。参与网上评教是每个学生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全校每位学生应严肃、认真地对待此项活动。
2.各系部应做好学生的评教动员工作,要求全部学生参与评教,如教师的评教率不足50%,则该教师没有学生评教成绩。
3.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做出评价
为保证评教结果的真实性,评教系统在任课教师查询评教结果的过程中,开启了屏蔽评教学生姓名的功能。学生根据教师实际教学情况独立、客观、公正、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评价意见。
4.网上评教活动的学生评教率和评教结果将直接与教师的各项考评挂钩。各位任课教师应在保密状态下完成学生成绩的登统工作,禁止提前将成绩告知学生或让学生帮助登统成绩。
四、网上评教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系统的登陆网址http://60.2.96.131/jwweb。
2.网上评教系统的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学号。如已登录过,用已改过的密码。
3.学生评教时,应仔细核对是否对本学期每位任课教师给予了评价,确定无误后,方可退出评教系统。
4.本次网上评教时间为30天,学生可于2017年 7月11 日12:00 —2017年 8月10日12:00期间登陆网上评教系统,完成网上评教。逾期不能评教和查询成绩。
五、评教结果的公布
学生网上评教,是保障我院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改进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学期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将于下学期予以公布。
教务处
2017.6.26